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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芬兰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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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兰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93页 · 61,677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41

PDF第41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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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作协定》、2009年《关于生态园区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关于进一步推动中芬高
技术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2010年新版《中芬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2010年《关于建立经贸领域节能环保工作组的谅解备忘录》 《关于推动设立中芬创新中
心的谅解备忘录》、2014年《关于共同支持建立中芬北京生态创新园的谅解备忘录》、
2017年《关于中芬能源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和《关于成立中芬创新企业合作委员的联合
声明》、2024年《中芬循环经济合作谅解备忘录》《中芬有机产品认证合作协议》《中
芬特殊食品监管合作安排》《中芬动植物检验检疫合作安排》,以及2024年新版《关于
推进中芬面向未来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工作计划(2025—2029年)》 《中芬技术
贸易合作谅解备忘录》《关于环境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等。
中芬政府间未直接签署货币互换协议。2013年10月, 中国人民银行与欧洲中央银行
签署规模为3500亿元人民币(约合450亿欧元)的中欧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协议有效期
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双方已三次签署补充协议,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有效期延
长。目前,协议有效期至2025年10月,互换规模仍为3500亿元人民币。
在标准互认方面, 中芬两国签署的部分经贸、 科技合作协议或备忘录中提及标准互
认,如《中芬食品安全合作谅解备忘录》(202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芬兰共和国关
于建立和推进面向未来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2017)、《中芬关于信息和
通信技术合作谅解备忘录》(2013)等,为双方在此方面合作提供了框架。
中芬两国同为《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成员。目前,中芬尚未签署数字经济、蓝色经
济合作协定和备忘录。
3.5.2 双边贸易
从贸易总量(货物和服务)看,据芬兰统计局和海关数据,2024年中国和芬兰双边
贸易总额为141亿欧元,中国为芬兰第四大贸易伙伴,位居瑞典、德国和美国之后。
【货物贸易】
据中国海关统计,2024年中国和芬兰双边货物贸易额为82亿美元,与2023年持平。
其中,中方出口额37亿美元,同比增长13.1%;中方进口额45亿美元,同比下降8.7%。
近五年来,中国与芬兰双边货物贸易情况如表3-7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