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1 中资企业在芬兰开展投资合作的手续
附录1.1 投资注册企业需要办理的手续
附录1.1.1 设立企业的形式
芬兰允许外国投资者注册的企业形式包括分支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 个体企业和合
伙企业等。其中,分支机构属于外国公司的一部分,在芬兰拥有固定经营场所并开展业
务。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有限责任的独立法人实体,可由一名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设立,
分为私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共性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芬兰法律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
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上市公司必须是公共性有限责任公司。对于大多
数在芬兰开展业务的外国投资者,最常见的公司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和外国分支机构。
附录1.1.2 注册企业的受理机构
芬兰国家专利与注册委员会是负责各类企业登记注册的受理机构,企业向该机构登
记注册后,才能开展经营活动。该机构的网址为:www.prh.fi
附录1.1.3 注册企业的主要程序
在芬兰注册和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般程序如下:
(1)起草公司成立备忘录、章程及细则。其中须注明公司发起人的全名和地址、
每个股份应付股金、 出资认股时间规定、 召开公司成立大会的日期或召开股东大会的方
式。章程应包括公司所在地城市名称、业务范围、股本金额、每个股份面值、确定公司
财务年度、确定公司开户银行、确定财务授权签字人等。
(2)召开公司成立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确定董事会组成人数,包括候补董事和
审计师,确定董事会成员和总经理。
(3)出资认股。出资人可通过现金或非现金方式投资,所投财产需经审计师审计
定价,不得采取劳务投资方式。根据芬兰法律规定,私人有限公司无最低股本限制,公
众性有限公司最低股本为8万欧元。
(4)登记注册。完成上述工作后,即可向芬兰国家专利与注册委员会申请注册,
申请表格语言为芬兰语或瑞典语, 该机构可提供英文表格模板, 但英文版本不具有法律
效力。公司注册获批后,获得经营许可及企业身份代码(Y-tunnus),通过该识别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