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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芬兰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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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兰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93页 · 61,677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68

PDF第68页文字

正文模式
目投资主体以国家和市政当局为主, 招标过程需严格遵循芬兰的《公共采购法案》(Public
Procurement Act 1397/2016 )。该法案旨在提高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高质量、创
新和可持续的采购。招标过程遵循透明、平等和不歧视的原则,并将根据最具经济优势
的招标方案或最低价格授予合同。私人投资项目招标限制更少,更灵活。如欲了解《公
共采购法》的英文内容,请登录:
https://finlex.fi/en/laki/kaannokset/1992/en19921505
相关项目的招标通知可在芬兰HILMA数据库(www.hankintailmutused.fi)中查询。
如果项目超过一定的合同额,例如,建筑合同为554.8万欧元,基础设施规划服务为44.3
万欧元,这些项目还将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可通过TED数据库(ted.europa.eu)
获取相应的招标通知。
5.10.4 验收规定
验收的主要依据为芬兰政府发布的《土地使用和建设法案》(132/1999)、《土地
使用和建设法令》(895/1999)、《芬兰国家建设规范》等法令,相关法规的部分内容
有英文翻译版本,但正式版本均以芬兰语版为准。
芬兰政府对建筑工程的监督从项目获得许可开始, 直到验收结束。 每个阶段的检查
都要求形成检查记录, 作为工程验收最终检查的附件。 芬兰的验收工作主要关注建筑结
构的强度和稳定性、防火安全、健康、用户居住安全、消音和降噪条件,以及能源利用
率等方面。
5.11 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
5.11.1 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芬兰专利和注册局负责商标和专利的注册申请。相关法律主要包括《专利法》《版
权法》《商标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法》和《商业秘密法》等几十项法律。各
项法规的英文版本参见网址:
www.wipo.int/wipolex/en/profile.jsp?code=FI
《专利法》于1967年制定,目前版本于2013年最终修订。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
和外观设计。芬兰是《巴黎公约》和《专利合作条约》的成员国,申请人可通过巴黎公
约、专利合作条约和中芬PPH途径在芬兰申请专利,专利由芬专利和注册局授予。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