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显示,截至2022年,25%的企业通过互联网销售商品或服务,线上营业额占营业总额
的6.5%。2023年,超半数芬 兰家庭进行过网购。芬兰的移动支付应用较广,截至 2022
年,MobilePay和Pivo支付平台已在芬市场大规模普及, 商业银行及其应用程序全面支持
非接触式与移动支付。
6.2 数字经济发展情况
6.2.1 数字经济的含义
目前, 芬兰尚未对数字经济给予明确定义。 芬兰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通常将数字经
济描述为“所有商业交易均实现数字化且机器可读的经济形态”。在统计口径方面,芬
兰统计局参照经合组织(OECD)有关标准,将芬兰数字产业划分为数字化赋能产业、
收取费用的数字中介平台、数据与广告驱动的数字平台、平台依赖型企业、电商、提供
金融与保险服务的纯数字化运营企业、仅以数字化方式运营的其他生产者共 7个类别。
截至2022年,芬兰数字经济产业增加值约占GDP的7.4%。
6.2.2 主管部门及职责
芬兰通过多部门协同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经济事务与就业部制定全产业政策, 推动
产业创新与数字化变革, 助力企业应用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 交通通信部主导电信及网
络政策,其下属交通通信局负责监管网络、媒体及频谱资源。财政部统筹政府信息技术
与电子政务服务, 其下设的数字化协调小组作为常设跨部门机构, 承担数据经济和数字
化部际工作组秘书处职责,协调芬数字化指南实施,联络相关行业,并就建立常设或临
时部际工作组或其他官方合作机构、促进公私合作等提出意见建议。国家商务促进局、
国有金融机构Finnvera等共同为企业数字创新提供支持。
6.2.3 数字化重点产业情况
芬兰的数字化重点产业主要有信息和通信技术、半导体、量子计算、人工智能等。
信息和通信技术产业一直是芬兰优势产业,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包括无线通信设备、
终端产品、 通信服务与网络设备、 电子元器件和光纤电缆等在内的产品与服务出口量较
大。目前,芬兰已形成手机工业、游戏开发、数码商业、普通计算等信息和通信技术集
群。其中,诺基亚是该领域的旗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