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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芬兰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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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兰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93页 · 61,677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67

PDF第67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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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因公出差,各部门每年都有固定计划,出差目的、期限和报销数额都有规定。对于
部局级高官的出访,因为涉及重要政务,出访都要经总理或议会批准。
在芬兰, 对行政当局的起诉须由专门的行政法院来处理, 以保护公民免受行政权力
的侵害,议会也有监督职责。根据《部长责任法》,如果各部委官员有不法行为,会受
到议员指控,例如,在官方活动中,得到明显不合法的援助或帮助,滥用官方身份、损
害国家利益等, 被控诉人可以在某段时间向议会做出解释。 如果议会宪法委员会最后认
定其违法,则把该指控提交到特别高等法院。此外,司法总监和议会督察员是芬兰政府
机关中的最高监察官,他们根据宪法监督各机关及官员是否遵守法律、履行职责。该职
务最早设立于18世纪, 至上世纪20年代, 芬兰根据瑞典模式开始在议会设立议会督察员,
对各级法院及其他机关遵守法律的情况实施监督。 这两种监察官一般由著名法律专家担
任,每年都要在全国各地巡视,倾听公民意见,接受和审理普通公民对官员和公务员的
举报,任何芬兰公民都能自由地检举和揭发。
5.10 外国企业承包当地工程的规定
5.10.1 许可制度
在芬兰, 负责对企业承包工程进行监督和审查的机构是环境部。芬兰法律对外国承
包商在芬兰承包工程没有特别的限制性规定, 但要求承包商具有芬兰法律规定的所有相
关资质,并遵守芬兰相关法规。芬兰环境部负责建筑设计和建设的立法和规划工作,新
建、 改建、大规模修缮建筑物或改变建筑物原有用途均须向本地区的建筑监管机构申请
许可,各地的建筑和工程建设均须经地方政府审批,13个地区环保中心也对建设项目的
环境影响等问题予以监管。 《土地使用和建设法》 《土地使用和建设法实施细则》和 《芬
兰国家建设法规》对工程承包作出具体规定。相关法律的英文内容参见:
https://finlex.fi/en/laki/kaannokset/uusimmat/
5.10.2 禁止领域
外国承包商在芬兰承包工程没有被特别禁止的领域。
5.10.3 招标方式
芬兰作为开放经济体,允许外国公司参与其国内基建项目建设。其中,大型基建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