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管理机构和投资者签订合同之后,该合同还需由总理建议,并经内
阁会议批准。
【第16条】享受奖励性一揽子交易合同的项目必须满足相应的条件。
这些条件由总理建议并在经内阁会议批准颁布的相关法令中规定。
【第17条】奖励性一揽子交易的奖励和优惠如下:
(1) 自项目开发之日起, 最多10年内全部免除所得税和项目红利税;
(2) 这些项目可以获得各种形式和领域的工作许可, 但本地黎巴嫩员
工和外国员工的比例应至少为2:1, 同时还应为这些员工在国家社会保障基
金登记注册;
(3) 根据许可数量, 可以减免50%的工作和居留许可费用, 还可以享
受住房信托银行存款证明金额的50%减免;
(4)合资公司希望获得和/或管理可以享受奖励性一揽子交易合同优
惠项目的, 管理机构理事会可以豁免他们在其理事会中必须具有自然人或
者法人的义务,即使这样的豁免会违反其他法律条款。这种豁免必须遵守
奖励性一揽子交易合同的限制条款规定;
(5) 获得奖励性一揽子交易合同的项目, 可以享受执行项目所需建筑
物的建筑许可费减免,最高减免比例不超过50%;
(6) 对于奖励性一揽子交易合同项目建设所需的不动产, 全部免除不
动产登记机构收取的土地登记费,免除因租赁合同的增添、转租、抵押以
及登记而发生的费用。 但是该项目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土地登记之后的
5年内完成,如果该投资者未能按时执行该项目,应当承担支付罚金的义
务,罚金额相当于已经缴纳费用的3倍。
中国驻黎巴嫩大使馆经商处网站“政策法规”栏目可查阅《投资法》
中文翻译的全文。
投资发展局可批准适用“一揽子激励政策”的合资公司免除董事会多
数成员须为黎巴嫩人 (2006年11月颁布的第771号法律) 的限制。 但是, 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