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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尼泊尔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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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泊尔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21页 · 82,250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113

PDF第113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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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尼泊尔(2025年版)

外承包工程项目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以内, 通过业务系统填写 《对外承包工
程项目报到登记表》,并定期报告工程项目后续开展情况,建立联络渠道;保持与经商
处的经常性联络。
【服从指导】在遇到重大问题和事件时,应及时向中国驻尼泊尔大使馆报告;在处
理相关事宜时,要服从大使馆的领导和协调。赴尼开展投资经贸合作,请第一时间向中
国驻尼泊尔大使馆经商处反映并寻求帮助,使馆经商处将提供最新信息及建议。
中国驻尼泊尔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网址:np.mofcom.gov.cn
邮箱:np@mofcom.gov.cn
中国驻尼泊尔大使馆领侨处
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1-4531511(在尼泊尔境内拨打)
00977-1-4531511(从尼泊尔境外拨打)
传真:00977-1-4538260
邮箱:kathmandu@csm.mfa.gov.cn
领事服务大厅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30-11:30(节假日除外)
领事证件咨询电话:00977-1-4540286
(接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节假日除外>)
9.4 建立并启动应急预案
【建立应急预案】中资企业在尼泊尔开展投资合作,要客观评估潜在风险,有针对
性地建立内部紧急预警机制,制定应对风险预案。根据国内相关要求,对员工进行安全
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和日常的安全保卫工作;投入必要的经费
购置安全设备,给员工购买保险等。
【采取应急措施】遇到突发自然灾害或人为事件发生,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争取
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遇到火灾和人员受伤, 应及时拨打当地火警101和救护102电话,
并立即向中国驻尼泊尔大使馆报告,同时向企业的国内总部报告。
9.5 其他应对措施
遇有特殊情况, 不要慌张, 可拨打中国大使馆值班电话求助。 号码:00977-1-443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