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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尼泊尔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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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泊尔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21页 · 82,250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76

PDF第76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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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尼泊尔(2025年版)

(4)在经济特区内建立企业,需要取得许可证。许可证一般最长有效期为30年,如
该企业产能利用率达30%以上,则可以续期10年;
(5)在经济特区建立的企业必须出口其75%及以上的产品或服务;
(6) 经济特区内租赁3年的企业, 可以享受土地或房屋租赁折扣: 第1年50%,第2年
40%,第3年25%;
(7) 所得税减免: 在经济特区内的企业在第一个5年运营期全免所得税。 如企业60%
及以上的原材料在尼泊尔境内采购,可以在第一个 5年所得税免税期后,可以再享受10
年所得税减半的优惠;其他企业则只能在第一个 5年后,再获得5年所得税减半的优惠;
(8)所得税折扣:山区或喜马拉雅山脉区域的经济特区内的企业,可以获得第一个
10年运营期所得税全免的优惠,在之后的10年,所得税减半;
(9)红利税减免:在第一个5年,企业可以获得红利税全免的优惠,在之后的 3年,
红利税减半;
(10) 增值税优惠: 企业出口产品或服务时, 无增值税; 企业将原材料及产品出售给
经济特区内的其他企业时,无增值税;
(11) 关税减免: ①企业可以通过向政府出具银行保函, 向政府要求原材料、 辅助原
材料、 包装材料、 工厂设备、 工具、 备品备件、 最多3辆车的进口关税优惠, 具体基于企
业的性质与规模; ②任何进口商将其产品出售给经济特区内的企业, 可以获得关税退税;
(12) 外国投资者的相关规定: ①外国投资者在经济特区内以外国货币投资, 可以允
许其将出售部分或全部股份的所得、分红所得、外国贷款的本金与利息,根据其与相关
机构签署的备忘录中规定的外币汇回;②外国投资者可以基于经济特区管理局的推荐,
通过商业银行进行外币交易;
(13) “一站式” 窗口: 经济特区将成立 “一站式” 窗口, 为特区内的企业提供所有
相关的服务及设施。
参见:Special Economic Zone Act (First Amendment) 2075 Bill,网址:
https://seznepal.gov.np/content/8884/special-economic-area-rules-204/
5.6.2 经济特区介绍
截至目前,尼泊尔公布14个经济特区的名单,分别为白热瓦、达奴沙、廓尔喀、贾
帕、 祖木拉、 党甘地、 凯拉里、 莫朗、 尼泊尔根杰、 努瓦阔特、 邦奇卡尔、 拉乌塔哈特、
西玛拉和思拉哈。除此之外,政府计划在奇特旺、达恩和萨普塔里也建立经济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