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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尼泊尔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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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泊尔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21页 · 82,250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99

PDF第99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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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尼泊尔(2025年版)

(3)在上述基础上,从移民局获得非旅游签证。
6.5.4 提供资料
【提交资料】提交申请应附下列文件:
(1)企业申请雇佣外国人申请;
(2)企业和受雇外国人的工作协议复印件;
(3)企业章程;
(4)企业检查报告;
(5)受雇外国人简历(主要描述有关技能和经验)和学历;
(6)受雇外国人最近的签证和最新护照复印件;
(7)准备接受该外国人培训的尼泊尔人名单;
(8)企业注册证明;
(9)企业在政府报纸刊登的招聘广告;
(10)企业的审计报告;
(11)企业纳税情况。
6.6 能够给中资企业提供投资合作咨询的机构
6.6.1 中国驻尼泊尔大使馆经商处
电话:00977-14445372
传真:00977-1-4514045
网址:np.mofcom.gov.cn
电邮:np@mofcom.gov.cn
6.6.2 尼泊尔中资企业协会
电话:00977-14481898
传真:00977-14414483
6.6.3 尼泊尔驻中国大使馆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西六街1号
电话:010-65321795、65322739
传真:010-65323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