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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尼泊尔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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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泊尔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21页 · 82,250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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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尼泊尔(2025年版)

备数量和出厂价格的详细发票。供应商须保证这些出厂发票价格的合理性。
(3)贷款投资
外国投资者以贷款形式投资, 须与尼泊尔企业签订协议, 包含分期偿还期限和利息
情况条款。贷款须通过银行办理,事先须获工业局批准。
(4)实物形式的贷款投资
以机械设备形式投资的外国贷款或延期付款的成套设备, 其价格、 利率和付款方式
须在协议中说明,并附带设备清单。供应商须担保机械设备价格和发票的合理性。如果
不是采用信用证方式,货物须在工业局批准后入关。如果这些机械设备是二手的,则须
附带独立检察员的估价和担保函。
【外国投资者可通过签订协议转让以下产权】
(1)外国技术使用权、专用权、公式、程序、专利或技能;
(2)外国商标和商誉;
(3)外国技术咨询、管理和商业秘密。
外资并购主要涉及股权收购和FDI许可,应该咨询当地的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
近年来一些国有大型企业通过并购当地企业的方式投资于水电开发等领域, 尚未遇到法
律、经济等方面的阻碍。
尼泊尔暂无针对外国投资建设开发区、出口加工区或工业园区的专门规定。
5.2.4 安全审查的规定
根据尼泊尔政府的外国投资政策, 外资企业可以并购对外资开放领域中的本地企业
(包括上市企业),也可以申请上市。目前尚无有关外资并购的安全审查、国有企业投
资并购和反垄断等方面的限制和法律规定。
5.2.5 基础设施PPP模式的规定
根据《私人投资建设和运营基础设施法案(2006)》(Private Financing in the Build
and Operate of Infrastructures Act, 2063),外国投资者可通过BOT等方式投资于尼泊尔基
础设施建设领域,包括道路、隧道、桥梁、医院、沟渠、发电站、输变电线路、缆车、
铁路、 无轨电车、 有轨电车、 旱码头、 水路航道、 交通换乘站、 机场、 展览会场、 公园、
水库、大坝、污水处理、固体垃圾处理、能源制造与分销、体育场、高层住宅楼、仓库
等。一般来说,对于金额在2000万卢比(约2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外国企业需要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