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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尼泊尔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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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泊尔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21页 · 82,250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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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尼泊尔(2025年版)

3.5.5 境外园区
2017年5月12日,时任中国驻尼泊尔大使于红与尼泊尔外秘巴拉吉分别代表两国政
府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尼泊尔政府关于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开展合作的谅解备
忘录》。2017年5月9日,时任中国商务部部长钟山与尼泊尔政府副总理兼财政部部长克
里希纳巴哈杜尔马哈拉正式签署《中国商务部与尼泊尔工业部关于建设中尼跨境经济
合作区的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成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
成果之一。中尼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 开创了中尼两国经贸合作新途径与边境合作新模
式,有利于进一步深化中尼经贸合作,推动两国边境地区的繁荣稳定和共同发展。
2017年5月,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拉萨经开投资公司)、尼泊尔
工业区管理公司等四方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签订《中尼友谊工业园框架
性合作协议》,项目总体规划面积1596.8公顷,采取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模式,分四
期开发建设,一期计划开发面积424.81公顷,总投资额为5.86亿美元。
3.5.6 中尼产能合作
2018年6月21日,在时任中国总理李克强和尼泊尔总理奥利的 共同见证下,时任中
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勇与尼泊尔财政部常秘卡纳尔 (由尼方授权代表尼国家计划
委员会) 签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尼泊尔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促
进产能与投资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双方将在遵守各自的法律基础上,进一步发挥两国
产业互补优势,以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导向、商业运作、国际惯例为原则开展产
能与投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