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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尼泊尔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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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泊尔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21页 · 82,250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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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泊尔(2025年版) 81

         6. 在尼泊尔开展投资合作的手续


         6.1 投资注册企业需要办理的手续


         6.1.1 设立企业的形式及最低投资规模

            【设立企业的形式】根据《2006公司法(2017修订版)》,设立企业主要有两种形

         式:私人公司、公众公司。外国人既可成立私人公司,也可成立公众公司。

            (1)私人有限公司:股东不超过50名的公司或单一股东公司。

            (2)公众有限公司:至少7名股东,如公司有女性股东,则至少有一名女性董事;

         可根据《公司法》与《证券法》,通过尼泊尔股票交易所发行股票,同时根据2025年1月

         尼议会通过的《公司法》最新修订条款,公司可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最低投资规模】2025年设立外资公司所需最低实缴资本已从5000万尼泊尔卢比降

         至2000万尼泊尔卢比,以鼓励设立中小型外资企业。如信息技术领域初创公司通过2023

         年新推出的自动审批渠道设立,可免于2000万尼泊尔卢比的最低实缴资本要求。

         6.1.2 注册企业的受理机构

            【相关部门】尼泊尔审批外资企业的机构工商供应部(MoICS)下属工业局(DoI),

         具体经办单位是工业局的外商投资和技术转让处。

            ( 1)工业局(   Department of ndustIry)

            电话:  00977- 1-5356212

            电邮:  info@doind.gov.np

            网址:  www.doind.gov.np

            ( 2)外国投资和技术转让处(        Officeof Foregin nvIestment and TechnologyTransfe r

         Section)

            电话:  00977- 1-5356212

            传真:  00977-14261112

            电邮:  crofficefdi@wlink.com.doind.gov.np

            【自动审批渠道】2023    年底已启用外国直接投资“自动审批渠道”(            automatic route),

         网站为  www.imis.doind.gov.np。该渠道适用的外商投资领域包括能源、农林业、基础设

         施、旅游、信息技术、服务业和制造业共            7个行业,外国投资者不超过         5亿尼泊尔卢比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