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有基本生活、住宿保障;
由新西兰的亲戚、朋友提供赞助,这些亲戚、朋友必须是新西兰国民;或者有新西
兰居留权,并且不受1987年《移民法》第18A条要求的约束;或者按照1987年《移民法》
第12(1)条不用持有许可。在特殊情况下 ,按照1999年《移民条例》第3条第7款,移
民官被授权不要求提供资金和(或)赞助证明。
(5)足够的资金证明
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新西兰银行账户、旅行支票、银行汇票、有足够额度的信用
卡。
(6)工作完成后的行程要求
工作签证的申请者必须提供工作结束后的行程安排, 例如, 由新西兰到申请人有权
利进入的目的地的机票或者航空公司、 旅行社关于回程费用已定或者已付的证明; 或者
包含回程的赞助,包括新西兰雇主关于回程的担保。
实践中,伴随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工作签证审批尺度时松时紧。此外,虽然原则
上一视同仁,但是由于传统和文化上的联系,在工作签证发放方面,新西兰对某些族裔
实际上有一定程度的倾斜。
移民局网上工作手册请参见新西兰移民局网站:https://www.immigration.govt.nz。
附录1.5.3 申请程序
新西兰雇主向移民局申请并取得雇用外国人的名额, 然后向拟雇用的外国人提供聘
用邀请(OFFER),该外国人作为申请人向新西兰移民局申请工作签证,取得签证后方
可赴新西兰工作。
附录1.5.4 提供资料
新西兰雇主的聘用邀请、申请人个人情况资料(出生、亲属关系等)的公证书、工
作经历及工作经验等证明及其公证书、 申请人取得的与职业有关的各类证书等。 详细要
求可查询新西兰商业、创新及就业部有关雇佣和就业的网站:
https://www.employment.govt.n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