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时间不超过3年。每个行业在任何时间都不超过100人。工作时限为3年,若期满后
还想在此规定下继续工作,必须离开新西兰 3年后再次申请。包括:审计人员、汽车电
工、造船工人、计算机应用工程师、设计工程师、技术员、产品工程师、柴油机械师、
早期教育人员、电工、电子技术员、电影动画师、装配工和车工、焊接工、放射医学人
员、汽车机械工、管道工、注册护士、考试分析师、结构工程师、大学/高等教育讲师、
兽医。各行业资质要求见新西兰移民局网址。
(3)工作假期方案 (China Work Holiday Scheme)。新西兰每年还接受1000名年
龄在18-30岁、受过良好教育的中国青年到新西兰开展为期1年的短期工作和学习。他们
不能从事长期工作,并不能连续为同一个雇主工作超过6个月。
5.6 外国企业在新西兰获得土地/林地的规定
5.6.1 土地法的主要内容
新西兰有关土地所有权形式、 取得、 转让等内容的立法主要有 《1948年土地法》《1952
年土地转让法》《1952年土地定居和土地取得法》《1964年联合家庭法案》《1972年单
位土地所有权法案》和《2017年土地转让法》等。
根据现有法律, 新西兰全国的土地目前主要分为三类: 毛利人管理和自由持有的土
地、由服务性国家机构及资源保护部管理的公有土地、私人拥有的土地。
土地所有权可自由转让, 但转让必须经政府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国家保护私人土地
所有权。
无论是私人土地还是公有土地, 都列入国家土地使用长期计划, 确保土地的使用能
最大程度地造福于土地所在地的整个地区。
5.6.2 外资企业获得土地的规定
《2005年海外投资法》《2005年海外投资条例》和《2018年海外投资法修正案》规
范外国人(包括外国企业)在新西兰投资土地的行为。
(1)敏感土地的海外投资
外国人(指非新西兰公民或居民、以及海外所有权或控制权超过25%的外国公司、
合伙企业或基金)直接或间接在投资下列“敏感”土地(总体超过3年)需要获得批准:
超过5公顷且系非城市用地(即耕地或除市区用于商业、工业或居住目的之外的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