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其他土地) ; 海滩和/或海床的一部分; 超过4000平方米且①系湖底的一部分,②系特
定命名岛屿的一部分,③为了环保和娱乐的目的,作为自然保护区、公园予以提供或作
为私用休憩场地,④受制于传统风俗或传统风俗之要求,系古迹、历史遗迹、圣地(毛
利人的朝圣之地)或根据1993年的《历史遗迹保护法》提出登记申请或提议的土地。
超过2000平方米并毗连海滩的土地;
超过4000平方米并毗连诸如湖床的特定土地;
组成或包括海岸、海床、河床或湖底在内的土地必需首先要出售给政府,只有在政
府不打算购买的情况下, 海外投资者才可以购买。 建议海外投资者在签订土地协议之前,
咨询新西兰相关专业律师。
(2)农场土地的海外投资
根据《2005年海外投资法》,“农场土地”是只用于或主要用于农业、园艺或牧场、
或用于养殖蜜蜂、 家禽或畜牧的土地。 农场土地须在新西兰市场上公开挂牌出售20天以
上,如无人购买,海外投资办公室才有权批准外国人购买。
海外投资办公室审批海外投资土地项目时考虑的因素:
①投资人具备必要的商业经验和商业知识、 对投资具有足够的财力以及具有良好的
品行;
②海外投资将或可能使新西兰 (或新西兰的任何部分或新西兰人的任何团体) 受益,
包括:
为新西兰创造新的或维系已有的工作机会。
为新西兰引进新技术或商业技能。
给新西兰出口商品开发新的出口市场,为新西兰或新西兰出口商增加出口收入。
提升新西兰的市场竞争力、市场运作效率或生产力或国内服务水平。
为了开发目的向新西兰引进额外投资。
增强新西兰初级产品的加工水平。
协助新西兰在其敏感地上保持对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基础设施的控制。
5.7 外资公司参与当地证券交易的规定
外国证券投资者的以下行为需要得 到海外投资办公室的批准:(1)得到或者控制
新西兰公司25%或者以上的股权,或者在已有25%(或者以上)新西兰公司的股权的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