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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外国投资法规和政策
5.2.1 投资主管部门
新西兰贸发局 (New Zealand Trade and Enterprise, NZTE)是新西兰政府开展促进出
口和吸引外国投资的官方机构, 有50多个分支机构, 其中在新西兰以外设有40多个分支
机构,在中国北京、香港、上海、广州等地设有办公室。2025年7月,新政府将在NZTE
之下建立提供 “一站式” 服务的新西兰投资局 (Invest NZ) , 以吸引外国直接投资 (FDI)
大幅增加。其核心职责包括:(一)吸引FDI,推动经济增长,创造高薪岗位,提升全
球竞争力。(二)鼓励跨国公司在新开展业务和研发活动。(三)简化程序,帮助企业
应对监管和商业环境。 (四) 促进全球投资者、 跨国公司、 新企业和研究机构之间合作。
(五)提供政策咨询,改善新西兰投资环境。
新西兰土地信 息局 (Land Information New Zealand )下 属 的 海 外 投 资 办 公 室
(Overseas Investment Office,OIO)负责评估外国资本在“敏感资产”上的投资。另外,若
海外投资办公室提出申请,新西兰最高法院有权对任何财产进行处置。
外国资本在非“敏感资产”上的投资, 享受“国民待遇”, 即无论外国或本地资本,
需同样遵守政府在各行业或领域里的法规和制度, 外国资本不需要专门通过审批或获得
许可。
5.2.2 外资法规
新西兰政府实行自由和开放经济政策, 鼓励和欢迎外国资本到新西兰投资, 海外投
资者与新西兰本地商业机构适用同样的法律, 如 《1993年公司法》 《1908年合伙企业法》
《2008年有限合伙企业法》《1989年新西兰储备银行法》《1978年证券法》《2011年金
融市场监管机构法》 《2013年金融市场行为法》 《1993年收购法》 《1986年商业法》 《2013
年金融报告法》《2017年合同和商业法》和《2005年海外投资法》等。
2018年,新西兰政府对《2005年海外投资法》(OIA)进行了修订,主要增加了对
外国人(不包括澳大利亚公民、新加坡公民及新西兰永久居民)在新西兰购房的限制,
以保证他们的海外投资能使新西兰受益。
2019年4月新西兰政府开始对《海外投资法》进行第二轮修改,旨在拥有更多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