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投资; 二是已购买林地被强制要求出售。 外资林业项目需符合 《1991年资源管理法》 ,
确保可持续采伐和生态保护, 部分审批可能要求承诺土地恢复或长期森林管理计划。 有
关优惠政策:投资者可选择适用“经济收益测试”、“保护承诺测试”或“特殊林业测试”;
可享受碳信用(ETS)收益,且符合条件的研发支出可100%抵税。2018年有关修正案,
放宽了外资准入限制、简化了审批流程,允许外资参与林业种植、采伐和加工,在符合
条件的情况下更易获得林业土地权益。2025年, 新政府计划进一步简化外资林业投资审
批,对非敏感土地项目审批时间缩短至15天,对碳汇林、高附加值木材加工项目将优先
获批。
新西兰金融业投资涉及的监管机构主要为新西兰储备银行(RBNZ)和金融市场管
理局(FMA),设立金融机构需提前申请注册并获批相应牌照及许可。如外资收购当地
金融机构一定比例以上的股权,或投资达到特定金额,还需报OIO批准。外资在新西兰
设立银行,需注册实体机构,满足最低资本要求及其他持续性风险管理及合规义务,确
保符合有关注册条件。如新西兰监管认为外资母国为“非对等”国家,则可能对双牌照外
资银行的分行进行资产规模限制。 外资子行的董事会需由过半数的非执行董事构成, 且
董事会主席和半数以上的董事需为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中需有半数以上常驻新西兰。 外
资子行和分行的高管人员任职均需通过储备银行的资质审查。
新西兰总体上鼓励外资进入文化产业, 但对涉及国家利益或敏感行业的投资可能涉
及OIO潜在审查,对拥有“全国影响力”的媒体公司,外资收购比例可能受限。此外,还
需注意内容合规性。主要法律法规有:1.《1993年电影、视频和出版物分类法》 (Films,
Videos, and Publications Classification Act 1993),规范出版物(包括数字内容)的分类
和审查,禁止有害内容传播;2.《1989年广播法》(Broadcasting Act 1989)及2016年修
正案,监管广播电视内容,要求本地内容配额,对广播频率使用、电视台设立有本地控
制权要求;3.《新西兰音乐配额政策》,广播电台需播放一定比例(目前为 20%)的本
国原创音乐;4.《1994年著作权法》(Copyright Act 1994),保护知识产权,适用于数
字媒体、出版等领域。此外,还有《2014年新西兰遗产保护法》、《2020年教育与培训
法》 等。市场准入有关规定:1. 教育行业—允许外资设立教育机构, 但需符合 《教育法》
(Education Act 1989)注册要求;高等教育机构需通过新西兰学历认证局(NZQA)审
核; 需遵守 《关于对留学生的关怀与指导之行业规则》 。2. 广播电视行业—无明确外资
比例限制,但需符合《广播法》内容要求;广播电视需满足本地节目和音乐配额;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