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新西兰专页在官方站打开原文
大使馆合作指南

新西兰合作指南

资料来源以商务部官方国别指南目录为准。指南通常由编制办公室会同相关驻外经商机构整理,实际编写单位以原文件版权页为准。

授权文字版已导入

授权转换文字正文

新西兰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16页 · 87,033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60

PDF第60页文字

正文模式
新西兰没有建设开发区、 出口加工区和工业园区的规划, 因此也没有针对外国资本
建设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和工业园区的规定。
【监管】并购新西兰上市公司,会面临更多监管要求:
公众公司的范围,包括新西兰证交所主 板(NZSX)或者创业板(NZAX和NXT)
的上市公司,或者至少拥有50名股东。针对公众公司并购的规定较多,但与国际惯例以
及我国《证券法》规定有相通之处。比如,除非向被收购公司所有剩余股东发出完全收
购要约,或是持有公众公司90%以上股权的股东强制收购剩余股份等若干特殊情况,个
人(或者与关联者)不能收购或者控制一个公众公司20%以上的投票权,或将其在一个
公众公司里已拥有或者控制的20%以上投票权进一步提高。
新西兰公众公司在《2000年收购法典批准规则》(Takeovers Code Approval Ord er
2000》)中有详细规定如何并购,新西兰收购审议团负责规范和审批相关并购工作,详
情请登录www.takeovers.govt.nz查询。
【并购】新西兰规范公众公司并购的法律主要是《 2000年收购法典批准规则》
(Takeovers Code Approval Order 2000 ,以下简称《规则》)、《1993年公司法》《收
购法典》 (Takeovers Code),它们授权收购审议团(Takeovers Panel)按照《规则》规
范公众公司的收购行为。
(1)公众公司的范围:新西兰证交所主板(NZSX)或者创业板(NZAX和NXT)
的上市公司,或者至少拥有50名股东。
(2)基本原则:个人(或者与关联者)不能从事以下并购行为:在一个公众公司
中拥有或者控制20%以上的投票权;提高在一个公众公司里已拥有或者控制的20%以上
的投票权。但以下情形除外:
①按照《规则》,向被收购公司所有剩余股东发出完全收购要约;
②按照《规则》,向被收购公司特定比例以上投票权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③公众公司按照《规则》规定的程序通过普通决议同意并购;
④公众公司按照《规则》规定的程序通过普通决议同意的股权分配;
⑤“延伸”并购(“creeping” acquisition ),持有公众公司50%至90%股权的股东可
以在一年内增持最多15%的股份。 持有公众公司90%以上股权的股东强制收购剩余股份。
(3)主要手续及操作流程:《规则》详细规定如何并购新西兰公众公司,新西兰
收购审议团负责规范和审批相关并购工作,详情请登录www.takeovers.govt.nz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