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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巴拿马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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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马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93页 · 54,963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49

PDF第49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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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有关税率如下:①汽车价值在8000美元以下,税率为15%;②汽车价值在8000-20000

美元,税率为18%;③汽车价值在20000-25000美元,税率为23%;④汽车价值在25000美

元以上,税率为25%;⑤电动或混合动力汽车,税率为5%;⑥运载货物的车辆,税率为

12%;⑦残疾人员专用车辆,税率为5%;⑧从事商业货运的车辆,税率为10%;⑨承载

旅客的交通车辆,税率为10%;⑩议员专用车辆,税率为5%;⑪私人用电动车和船,税

率为10%;⑫珠宝和武器,税率为10%;⑬烟草产品,税率为32.5%。

  (6)资本收益税。房地产经营企业与非房地产企业适用不同的资本收益税。

  房地产企业(不动产业务占总收入51%以上的)适用累进税率:(1)新建房产价值

低于35000美元,税率为0.5%;(2新建房产价值)在  35000至80000美元之间,税率为 1.5%;

(3新建房产价值高于)   80000美元,税率为 2.5%;(4所有商用地产的)适用税率为    4.5%。

  非房地产经营企业的房地产销售,税率一般是         10%,买方先按扣缴交易金额的     3%预

提所得税,税基取如下两项中的较高者:(        1)总资本收益(减掉可允许的支出)(;      2)

核定的资产应税价值。

  转让政府债券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转让股票所得按           10%缴纳所得税。买方需替卖

方扣缴交易金额   5%作为预提所得税,该税额可以抵扣最终的与该资本收益相关的所得

税额。

  (7)经营许可税。税额按总资产减总负债后的权益的2%计算,最低为100美元,年

最高征税不超过6万美元。资本少于1万美元的法人或自然人可免税。自贸区企业适用的

税率为1%,最高不超过5万美元。

  (8)股息税。公司在付所得税后,在向股东分配利润之前,必须先预扣10%的股息

税。若是无记名股票,则需预扣20%的股息税。若公司同时经营国内和国外业务,从国

外获得的收入、出口收入或免税收入分配给股东时则需预扣5%的股息税。上述规定适用

于本国和外国股东,不论他们在哪里接受股利。5%的税率也适用于在免税区或在有特殊

免税制度的经济区域内成立的实体,不论收入来源为何。

  (9)预扣所得税。向外国实体支付的特许使用权费和利息按12.5%的税率缴纳预扣

所得税。该税率也适用于利息支付。股息收入按5%、10%或20%的税率缴纳预扣所得税。

一般而言,手续费和专业服务按汇款的20%-50%缴纳预扣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