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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塔吉克斯坦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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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吉克斯坦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00页 · 65,387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8

PDF第58页文字

正文模式
5. 法规政策
5.1 贸易法规和政策
5.1.1 贸易主管部门
根据塔吉克斯坦法律规定,所有对外经贸活动均由塔吉克斯坦经济发展与贸易部
(简称经贸部)负责协调、组织和管理。该部下设对外经济和贸易政策司。
5.1.2 贸易法规
自塔吉克斯坦独立后,政府在经贸领域先后出台并修订了《外国投资法》 《企业经
营法》 《外经法》 《租赁法》 《土地法》 《税法》 《海关法》 《劳动法》 《保险法》 《自
由经济区法》《投资法》等有关法律文件。
5.1.3 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塔吉克斯坦独立后, 取消了原垄断性的外贸管理体制, 实行较为宽松的对外贸易政
策,企业法人、自然人都可从事进出口贸易,一般商品均放开经营。
目前塔吉克斯坦受许可证、配额限制的商品如下:
【出口商品】金、铝、棉花、烟草、皮革;贵重和半贵重金属、合金及其制品;贵
重金属的矿石、精矿砂、残料和废料;稀有金属、生产合金用的稀土原料、合成物及制
品;《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红皮书》中列举的野生动物和鸟类。
【进口商品】小麦、面粉、铝矾土、石油类产品;农业经济作物、观赏性草本植物
(包括种子)及蚕种;有毒物、植物保护化学物品、化肥;药品及医疗技术用品;无线
电电子器材及高频装置。
【限制进出口商品】铀及其他放射性物质,及其物质制成品、工艺、仪器、设备和
装置, 放射性辐射源, 包括放射性废料; 火药, 爆炸物及其残料; 麻醉品, 毒药; 军备、
军用生产配套设备,军工技术合作领域的服务;公务用和民用武器;军装及其标志物;
军用防毒用品及其零配件和附属品;密码用品(包括密码技术、零件及密码系统),密
码用品的技术标准资料; 宝石及半宝石; 矿物学及古生物学方面的收藏材料; 艺术作品,
有明显的艺术、历史、科学或文化价值的收藏品和古董;有关塔吉克斯坦境内地下资源
分布、 燃料、 电力及其自然资源的产地和区域方面的信息 (包括示意图、 地图和图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