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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塔吉克斯坦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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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吉克斯坦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00页 · 65,387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82

PDF第82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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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licadliya/view_qonunhoview.php?showdetail=&asosi_id=10613),企业法人应向塔吉克
斯坦劳动部提出办理工作许可申请, 劳动部同意后向企业发放劳务许可总单。 企业获批
准后到塔吉克斯坦外交部备案。塔吉克斯坦外交部批准后会出具正式的对个人邀请函,
凭邀请函到塔吉克斯坦驻华使馆办理签证, 工作签证需面签, 获得签证后即可赴塔吉克
斯坦。 劳务人员到达塔吉克斯坦后, 由企业统一到移民局办理工作许可证 (俗称劳动卡) ,
办理时间一般为15个工作日,一年费用3500索莫尼。外国劳工许可证期限一般为1年。
根据中塔两国1993年3月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
于互免公务旅行签证的协定》(法规查询入口:https://treaty.mfa.gov.cn/Treaty/web/detai
l1.jsp?objid=1531876689779),塔吉克斯坦对持有公务普通护照和公务护照的中国公民
实行免签证制度, 但停留日期不得超过30天; 超过30天者应在塔吉克外交部领事司办理
签证,并办理居留手续。
6.5.3 申请程序
塔吉克斯坦对雇主聘用外国劳工实施配额许可及担保押金制度。
【许可证管理】 雇主要雇用外国劳工须事先从劳动部获取配额及许可; 劳动部在核
发外国劳工就业许可证时遵循保护国内劳动力市场和国家利益的原则, 原则规定, 项目
外方人员和塔方人员用工比例一般为1:9, 企业也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就用工比例与塔劳
动部进行协商, 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实际需要调整用工比例。 塔劳动部一般在年初公布每
家外国企业的用工配额,该配额按人次计算,企业需合理安排利用该配额,避免出现配
额不足情况, 影响项目进度。 劳动部所发放的外国劳工就业许可证在塔吉克斯坦境内有
效,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与所签劳动合同期限一致。
【申请程序】申领许可证的具体程序如下:
(1)雇主先向所在地有授权的地方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后者在对有关材料进行核
查后再向塔吉克斯坦劳动部转报。上报材料内容主要包括外国劳工的姓名、出生年月、
国籍、专业等,同时需附所签劳动合同以及雇工的健康证明(一般为国内出入境管理部
门开具的健康证明)等详细资料。
(2) 拥有授权的主管部门将在2周内就申请单位是否具备雇用外国劳工的条件给予
答复,同时将全部资料转交塔吉克斯坦劳动部。
(3)劳动部在2周内对雇主提出的申请进行研究(小企业的申请在10天之内),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