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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塔吉克斯坦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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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吉克斯坦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00页 · 65,387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92

PDF第92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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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资企业/人员在塔吉克斯坦如何寻求帮助
9.1 寻求法律保护
中资企业在塔吉克斯坦遇到与 塔方有关部门或合作伙伴在生产经营上的纠纷和问
题, 要积极通过法律途径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中资企业可在当地律师事务所聘请律师协
助处理相关法律问题, 请当地律师协助在塔各级法院提出诉讼; 如不了解当地律师事务
所情况,可向中国企业商会寻求信息支持。
9.2 寻求当地政府帮助
中资企业进入塔吉克斯坦市场后应尽快与 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建立良好关系并保持
密切联系, 塔主管外商投资合作的政府部门为塔国有资产和投资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
委),中资企业如需寻求当地政府帮助,可向塔国资委提交信函,也可向塔经济主管部
门经贸部或行业主管部门如工业部、农业部、能源部等提交信函请求协助。同时,建议
企业牢记当地与生产、生活有关的火警(01)、匪警(02)、急救(03)、煤气(04)
等应急电话号码,以备不时之需。
9.3 取得中国驻当地使(领)馆保护
中国公民在其他国家境内的行为主要受国际法和当地法律约束, 中国企业和公民合
法权益,特别是人身安全受到侵害时,可向中国驻塔吉克斯坦大使馆领事处寻求帮助,
使馆领事保护值班电话:00992-935710666,相关事项可查阅中国驻塔吉克斯坦 大使馆
网站领事服务栏。中国驻塔吉克斯坦大使馆领事处微信公众服务号: gh_44ff7be886b2
(中国驻塔吉克斯坦大使馆),中国驻塔吉克斯坦大使馆值班电话:00992-935710666。
如遇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等问题,可向使馆经商处寻求帮助,使馆经商处邮箱: tj@
mofcom.gov.cn。
9.4 建立并启动应急预案
中资企业应建立应急预案机制, 并定期进行检查和预演, 建立专门安全员值班制度。
一旦遭遇突发事件, 立即向中国驻塔吉克斯坦大使馆经商处和领事处、 国内主管部门和
企业总部报告,并启动应急处置机制,企业应与使馆经商处保持24小时畅通联络。
9.5 其他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