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吉克斯坦是中国在中亚地区对外投资合作重点国家之一, 无论来塔吉克斯坦投资
还是对外承包工程的中资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 强化安
全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完善安全监督问责机制,确保项目安全建设和生产。
7.4 防范投资合作风险
在塔吉克斯坦开展投资、贸易、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事前调
研、分析、评估相关风险,事中做好风险规避和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自身利益,其中包
括对项目或贸易客户及相关方的资信调查和评估, 对项目所在地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
分析和规避,对项目本身实施的可行性分析等。企业应积极利用保险、担保、银行等保
险金融机构和其他专业风险管理机构的相关业务保障自身利益,包括贸易、投资、承包
工程和劳务类信用保险、财产保险、人身安全保险等,银行的保理业务和福费廷业务,
各类担保业务(政府担保、商业担保、保函)等。
建议企业在塔吉克斯坦开展对外投资合作过程中使用中国政策性保险机构 ——中
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的包括政治风险、 商业风险在内的信用风险保障产品; 也可使
用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提供的商业担保服务。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由国家出资设立、 支持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与合作、 具
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政策性保险公司, 是中国唯一承办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金
融机构。 公司支持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保险产品包括短期出口信用保险、 中长期出口信
用保险、海外投资保险和融资担保等,对因投资所在国(地区)发生的国有化征收、汇
兑限制、战争及政治暴乱、违约等政治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风险保障。了解相关服
务,请登录该公司网站地址:www.sinosure.com.cn
如果在没有有效风险规避情况下发生了风险损失, 也要根据损失情况尽快通过自身
或相关手段追偿损失。通过信用保险机构承保的业务,则由信用保险机构定损核赔、补
偿风险损失,相关机构协助信用保险机构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