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行政辖区,建筑检查与许可程序包括设计阶段审查、施工阶段检查和入住
前检查。
以多伦多为例,由市政府城市发展局负责建筑施工许可证颁发。城市发展局内设的
建筑部门官员、各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负责全市建筑工程检查。检查类型有:强制性检
查; 紧急情况检查; 防火检查; 投诉检查; 一般性检查; 特殊标志检查; 特殊区域检查。
温哥华市政府设有建筑施工许可和监督管理处,负责全市建筑工程检查工作,近年
来检查重点主要集中在防火、 抗震、 环境影响、 无障碍设施和个人安全防护设施等方面。
建筑解决方案的合规性审查一般在由主管辖区授权的市政府一级完成。在加拿大,
与采纳可选择方案相关的责任牵连, 越来越受重视。 当主管辖区有足够的能力和经验时,
他们可对替代方案实行评估和许可程序。 某些情况下, 他们会把提交的替代方案评估交
给第三方。 如果申请人想使用一个替代方案, 建筑官员将检查其实验和说明、 工程设计、
评估报告等的适用性,以决定是否可采纳。
业主在得到许可之前不能开工。 通常, 市政府负责处理建筑及管道工程的许可申请。
市政府建筑官员和消防官员的另一项重要工作是培训,对进行建造和返修的个人业主及
一些不太了解程序的新公司,这种培训尤其得到强调。
【政府对工程的日常监管】
加各级政府机构都配备有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机构和相应建筑官员。除许可监管之
外,政府日常监管主要在两方面:按照议会批准的建筑技术法规,对建筑工程监管;依
据相应法规,对诸如承包商、材料供应商等建筑活动主体开展监管。
建筑技术法规是政府实施建筑工程监管的主要依据。按照建筑技术法规对建筑工程
的监督检查,主要由市政府有关部门执行,建筑施工安全由省/地区政府监督管理。
在加大多数地区,法规具体实施由市政当局负责。市政当局负责检查建筑方案是否
与法规一致, 检查建筑工程是否按法规要求或方案进行施工。 这些实施监督过程包括厂
内质量控制、厂内第三方检测、第三方认证评估、现场检测等。同时,在施工中,由市
政当局派出的 OHS(Occupation Health Safety)官员,也有权对项目的安全进行检查及
处罚(加拿大不需施工资质)。
5.10.2 禁止领域
为防止公司承包工程影响到国家主权和根本利益, 加政府对外国承包工程进入其敏
感经济领域设置某些限制,主要包括军工、国防及战略资源开发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