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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政治环境 1.4.1 政治制度 【总体情况】 加拿大实行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加拿大宪法主要由在各个不同 历史时期通过的宪法法案共同构成, 包括:1867年在英国议会通过的 《不列颠北美法案》 ; 1867-1975年间通过的系列宪法修正案;1982年加拿大议会通过的《1982年宪法法案》。 加拿大实行联邦议会制。 联邦议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 是国家最高权力和立法 机构。参众两院通过的法案由总督签署后成为法律。 加拿大政府为内阁制,是执行机构,由众议院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组阁,其领袖任 总理,领导内阁。 【国家元首】 加拿大国家元首为英国国王。由国王任命的总督代行职权。总督由总理提名,国王 任命,任期5年。 加拿大现任总督为玛丽西蒙(Mary Simon ),2021年7月6日就任,是加拿大第30 任总督,亦是加首位拥有原住民(因纽特人)血统的总督。 加拿大班芙国家公园 【议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