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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加拿大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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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64页 · 116,682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91

PDF第91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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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满1年之后每年可获得2周带薪假期;工作满5年的员工可获得3周带薪假期。
女性员工怀孕者, 可获得18周停薪留职的分娩假期, 雇主不可因此而解雇怀孕的女
性员工。 从2019年6月起, 父母可休产假由35周增至40周, 其中父母每一方最少要休5周。
除此之外,劳工法还规定,雇主无故解雇员工时,须支付合理遣散费。工龄为 3个
月至未满1年者应付1周工资,工龄为1年至未满3年者,应付2周工资,工龄满3年者应付
3周工资。以此类推,每年工龄加1周,遣散费最高相当于8周工资。
5.5.2 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规定
【在加外籍劳工总体情况】
据最新统计,为了实现政府到 2026年底将临时居民数量减少到加拿大总人口 5%的
目标,加拿大的外国工人计划,即“临时外籍劳工计划” (TFWP)和国际流动计划
(International Mobility Program)正在重新调整,以确保其符合经济/劳动力市场需求、
社区规划和国际/人道主义承诺。2024年1-10月,在TFWP项下,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
民部共签发了约16.21万份外籍劳工工作许可,包括“季节性农工”项目项下的33,775份
许可。这些数字并未反映出自 2024年9月收紧的TFWP适用标准,更多的许可削减将在
“2025-2027年水平计划”(2025-2027 Levels Plan )生效的2025年的发放中有所体现。
在2025-2027年计划中,2025“(TFWP) 的目标是8.2万人,不包括季节性劳工。
【临时外籍劳工管理】
(1)基本管理架构
联邦政府与各省/地区建立有联席制度, 在一些外籍劳工较多的省份, 如阿尔伯塔省、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还设立“临时外籍劳工办事处”,负责具体事务性工作。
90%的外籍劳工工作岗位, 由各省/地区负责管理, 以确保就业与劳动标准符合省政
府规定,联邦政府掌管其余10%的岗位。
2008年7月,联邦政府率先与阿尔伯塔省政府签订有关临时外籍劳工人员的谅解备
忘录,就有关外籍劳工信息资源共享、劳工保护以及工作条件等达成一致意见。
联邦和各省政府均强调,无论通过何种形式引进外籍劳工,其工作薪酬、待遇和条
件均不得低于本地劳工, 如政府发现雇主剥削劳工现象, 将取消雇主聘请外籍劳工资格。
从配套法规看,临时外籍劳工雇主,应严格履行在《移民和难民保护法》和《移民
和难民保护法规》规定的职责。
(2)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