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雇主与雇员之间,需通过劳动协议和其他协议,明确约定雇员发明的专
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雇主所有。 如果没有明确约定, 雇主不能享有雇员发明的专利权。
如果雇主与雇员达成了一项明确协议, 或者雇佣了雇员来发明专利, 雇主将有权获得雇
员发明的专利权。
为了确定一名雇员是否被 “雇佣来发明”,联邦法院将考虑8个因素:这名雇员是
专门为发明创造而雇用的; 该员工以前有过发明创造; 雇主制定了鼓励发明的激励计划;
在发明创造之后, 雇员的行为表明雇主是所有者; 本发明是被指定要求解决某一具体问
题的员工的产品;该员工在发明过程中向雇主寻求帮助;该员工处理的是机密信息;雇
员被雇佣时签订了一个条款,他不能使用这些发明。
关于公职人员的专利有《公务员发明法》,公职人员必须向主管部长汇报他们的发
明,并在申请专利时提交额外的表格,表明其公职人员身份。如果发明人在申请专利申
请时, 未申报其公职人员身份, 其可能面临罚款风险。 如果一名公务员在其职责范围内,
或使用政府提供的设施、设备或财政资助做出一项发明,则知识产权归属于政府。
【商标权侵权处罚】
在商标权方面,尽管加拿大《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规则》没有对商标权侵权的
处罚做出明确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如未经许可而使用他人商标的,将构成商
标权侵害。 商标权利人有权主张停止侵权行为, 并有权要求其对所遭受损失, 予以赔偿。
【版权侵权处罚】
在版权方面,如果未获得著作权人同意而使用其作品,将被视为侵犯了其著作权。
另外,出租、出售、分销或进口侵权作品的人,属于间接侵犯著作权。侵犯著作权将受
到的惩罚包括:收到停止侵权的通告;被要求对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可能受
到刑事处罚。
【版权侵权处罚】
在工业设计方面, 加拿大 《工业设计法》 规定, 工业设计权利人在权利受到侵犯时,
可要求法院向侵权人发出停止侵权行为的强制令, 并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关赔偿义务, 该
赔偿义务有可能是惩罚性赔偿义务。
【跨境知识产权保护】
根据加拿大 《商标法》 和 《版权法》 , 侵犯版权和注册商标权的商品, 不得进出口,
但平行进口、临时过境、个人使用目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