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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加拿大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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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64页 · 116,682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17

PDF第17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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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届众议院组成后,首先由全体议员选举产生议长。议长由议员投票选出。议员
当选议长后, 必须放弃原党派观点而代表全体议员。 议长的职责是主持众议院日常事务,
维持会场秩序和保护全体议员的利益。
众议院内设有各种委员会和小组委员会, 分别负责监督政府各部门的工作和审议各
方面的立法。联邦政府各部门,包括总理在内,对众议院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众议院
及其所属各委员会有权向政府各部门提出质疑, 并要求做出解释。 众议院可以通过预算
拨款等途径影响政府政策,必要时还可采取否决预算法案,迫使政府下台;从这个意义
上来讲,众议院的权力要比参议院大得多。
截至2025年5月25日,众议院议席情况为:自由党169席、保守党144席、魁北克集
团22席、新民主党7席、绿党1席。其中,安大略省122席、魁北克省78席、不列颠哥伦
比亚省43席、阿尔伯塔省37席、曼尼托巴省和萨斯喀彻温省各14席、新斯科舍省11席、
新布伦瑞克省10席、纽芬兰—拉布拉多省7席、爱德华王子岛省4席、西北领地、努纳武
特和育空地区各1席。
(3)立法程序
加拿大议会主要职责之一是制订和通过各种法律, 以确保全体加拿大人的利益和安
全。众议院和参议院都可以提出立法,但大部分立法由众议院提出。
任何一个法案提出后,都要经过众参两院的仔细斟酌、辩论,有时还要修正后才能
通过。议会通过的法案须经总督签署后生效。
【联邦法院系统】
加拿大设联邦、省和地方(一般指市)三级法院。各省设有省高等法院和省法院,
主要审理刑事案件及其他与该省有关的重要案件,但也有一些省级法院审理民事案件。
地方法院一般审理民事案件。联邦法院系统由加拿大最高法院、加拿大联邦法院、加拿
大税务法院、加拿大上诉法院和军事法院组成。
(1)最高法院
加拿大最高法院是最后上诉法院和终审法院,主要仲裁联邦和各省上诉的重大政
治、法律、有关宪法的问题、重大民事案件、重大刑事案件。此类案件必须得到联邦上
诉法院和省上诉法院的同意,才能上诉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的裁决为终审裁决。最高
法院有权解释和裁决加拿大联邦和省的法律是否违宪。 最高法院由1名加拿大大法官和8
名陪审法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