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税也实行累进税率,纳税人收入愈高,税率也愈高。
关于联邦、省/地区个人所得税税率,查询网址如下。
https://www.canada.ca/en/revenue-agency/services/tax/individuals/frequently-asked-que
stions-individuals/canadian-income-tax-rates-individuals-current-previous-years.html)
可对联邦个人所得税的税基行扣除与抵免的项目包括:家庭或儿童的保育与看护费
用; 教育费用; 残疾支出; 养老金储蓄支出; 就业费用; 信贷支出等等。 在不同省/地区,
个人所得税也有不同的抵免额。
关于联邦、省/地区个人所得税扣除与抵免项目,查询网址如下。
https://www.canada.ca/en/revenue-agency/services/tax/individuals/topics/about-your-tax
-return/tax-return/completing-a-tax-return/deductions-credits-expenses.html
非加拿大居民只要有来自加拿大的收入或收益, 都应在加纳税。 非居民在加所获的
大部分被动性(投资性)收入,包括利息、红利、租金、使用权费,只要是由加拿大居
民所支付或预付给非居民的款项,都要扣除25%的所得税。
加政府2019年12月公布,2020年加个人免税额(BPA)从2019年的12298加元提高
至13229加元, 并于2023年调至15000加元。在加非居民有可能根据本人居住国与加所签
订的有关税务条约, 减少或免除应缴纳的所得税。 有些条约可以将应缴纳所得税的税率
降到5%、10%或15%,而且对在加建立“永久性机构”(如分公司)的企业而言,还可
将其所获营业利润的所得税,限定在一定范围内。
【商品和劳务税】
商品和劳务税简称为GST,和中国的增值税有些类似,分为联邦商品与劳务税和省
商品与劳务税。
1991年起,加拿大对大部分货物与服务的销售征收 7%的联邦商品与劳务税, 2006
年下降为6%,2008年下降为5%。
各省商品与劳务税从0到10%不等。
2010年7月1日起,加拿大安大略省、新布伦瑞克省、新斯科舍省、纽芬兰和拉布拉
多省、爱德华王子岛省,陆续实行统一销售税(HST),以取代目前联邦商品及服务税
(GST)、省零售营业税(PST)双轨并行方式,HST税项由联邦统一征收。
GST/HST税率取决于供应(目的)地,基本食品杂货等部分供应品为零税率。其他
应税供应品税率视省/地区而定,2024年为:安大略省HST税率为13%,新布伦瑞克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