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被污染场址管控
加部分省份颁布针对被污染场址的法律法规, 设定当事人对被污染场址的责任, 即
使当事人没有造成污染也可能承担责任。
因此, 任何人计划投资于现有企业时, 均应调查该企业及其资产 (例如任何不动产)
是否曾经遵守环境保护法规;并且,投资之前最好聘请专业人士开展适当调查研究,以
判定企业持有的不动产是否存在污染。
(3)环境影响评估管理
加联邦、 省/地区法律规定, 在某些类型工商业项目和活动开始前, 需对其进行环境
影响评估。 项目或活动对原住民的影响也是需考虑因素, 并且项目建议方和政府需要与
原住民社区咨询。
环境评估的结果可能是, 监管机构要求投资方要实施减少或消除项目对环境影响的
措施,并将其作为推进项目或活动相关工作的前提条件。在极端情况下,该工程或活动
也可能被完全禁止实施。
(4)物种保护管理
加联邦和各省都颁布有法律, 保护动植物物种不受人类干预造成的不利影响。 物种
保护法律的作用是禁止某些活动, 并以许可形式提供某些例外。 在投资者购买物业或投
资于某个企业以重新开发时, 务必确保开展尽职调查, 以识别可能构成项目障碍的相关
物种或栖息地(例如水域)。
加联邦《濒危物种法》(Species at Risk Act) 旨在防止野生动植物物种灭绝,并确保
采取必要行动,以恢复其数量。该法律应用于加所有联邦土地、所有列入濒危物种的动
植物和它们的关键栖息地。
加联邦《渔业法》保护属于商业、娱乐或原住民渔业范围的鱼类和鱼类栖息地。任
何人都不得从事严重危害上述各类渔业范围内鱼类生存的事业、业务或活动。
加省级法律也可在其管辖事项范围内,实施对濒危物种的保护, 例如指定生态脆弱
水域及制定滨水保护区法规。
(5)危险货物运输管理
国内和跨境危险货物运输, 是环境法规规范的重要领域。加联邦和省级法律都规定,
进出口危险废弃物和本地危险货物运输过程,都必须遵守谨慎标准。通常,危险货物运
输法,适用于承运人、发货人和运输中间商(包括货运代理人、仓储人和报关行),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