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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刚果金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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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果(金)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06页 · 66,277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4

PDF第54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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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外国投资法规
5.2.1 投资主管部门
刚 果 ( 金 ) 国 家 投 资 促 进 署 ( Agence Nationale pour la Promotion des
Investissements, ANAPI)是负责本国境内公共和私人投资的唯一服务窗口。国家投资
促进署行政上隶属计划部,但具有相对独立性。主要职责一是受理境内外的投资申
请,审理并决定投资许可;二是制定和调整投资政策,促进国内外投资。
矿产、石油、天然气、金融、保险、军工,以及政府间的重大投资合作由其他相
关政府部门单独管理,投资者需要向政府主管部门单独提出申请。
5.2.2 投资行业的规定
【限制行业】
刚果(金)2002年2月颁布的《投资法》规定,除禁止外国投资进入军事领域外,
政府允许旨在促进经济发展的所有投资。
2018年3月,刚果(金)政府颁布修改后的《矿业法》。新《矿业法》对矿权取
得、矿产冶炼和开采、下游分包、股权分红和转让、税基、税率和外汇等规定做出调
整。其中稳定期的取消、超额利润和战略资源税等概念的引入将给企业经营带来较大
不确定性。
【鼓励行业】
民用设施领域,如建筑、道路维修、公共运输、学校和医院等;农业投资,通过
农业机械化实现粮食自给或者降低进口并且增加乡村地区的收入,增加工业原料的供
应;工业投资,如建立工业基地以实现长久的经济效益,促进社会就业;对自然资源
进行开采;提倡提高资源的附加值及扩大生产规模。
5.2.3 投资方式的规定
【投资主体】
刚果(金)2002年出台的《投资法》对外国直接投资者作如下定义:任何没有刚
果(金)国籍或只有刚果(金)国籍,但居住在国外的自然人和总部设在刚果(金)
国土以外,但在刚果(金)从事直接投资的所有国营或私营企业法人。
《投资法》承诺,外国法人或自然人可享受与本国法人或自然人同等的待遇,但
刚果(金)不能把其参与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或其它一切形式的区域经
济一体化组织所获得的优惠待遇给予第三国国民和公司。
【并购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