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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刚果金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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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果(金)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06页 · 66,277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65

PDF第65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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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与本地居民一样,需要从现有土地使用权人的手中转让获
得,可以通过不动产转让途径,也可以用租赁方式。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合同须经当地
土地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有效。超过两公顷的土地转让合同,须获得国土整治部许
可,从而获得一份 5年期的使用权,如 5年内使用方有实质性的使用活动,即可从国土
整治部获得为期25年(含5年期)的使用权限的许可。需要注意的是,改变 土地使用目
的的转让,或获得使用权后改变土地使用目的,均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由于刚果(金)土地使用期限相对较短,且政局存在不稳定因素,一般外资企业
在征用土地时都比较谨慎,这也是目前制约外国投资者赴刚果(金)投资的障碍之
一。
根据刚果(金) 2011年12月颁布的《农业基本法》规定,外资可通过租赁农业土
地方式获得承包经营权。获得农业经营权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刚果(金)国籍或者在刚果(金)成立公司的法人代表,根据具体情
况,公司主要由刚果(金)国有企业或刚果人控股;
(2)在刚果(金)具有公司办公场所;
(3)拥有经刚果(金)工商管理局登记的文件;
(4)能提供租赁土地开发所需的财政能力;
(5)提交一份环境和社会责任研究报告。
外资租赁刚果(金)土地的期限为25年,到期后可申请续延租期。
5.7 外资公司参与当地证券交易的规定
目前刚果(金)尚无证券交易所。
5.8 环境保护法规
5.8.1 环保管理部门
刚果(金)环境与可持续发展部是环境保护的综合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推动和协调所有与环境有关的活动,保护自然环境,以符合科学进步的方法完成这项
任务。
地址:15, Av Papa ILEO, BP 12348, Kinshasa
5.8.2 主要环保法律法规
刚果(金)的环保法律法规主要体现在各专业法律中。主要有:
——1994年2月18 日第 047/CAB/MIN/ECNT/94号《组织开采和出口水族鱼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