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应缴纳的社保费用为其基本工资的18%,其中,13%由雇主缴
纳,5%由员工自己承担。男女性均为65岁退休以后领取社保津贴。工伤及职业病经鉴
定和认可,也可以享受社会保险。员工医疗保险费用由雇主承担。一般来说,由雇主
与合作医院签署医疗保证协议,员工及其家属在合作医院享受免费医疗。
5.5.2 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规定
刚果(金)法律规定,外国人在当地就业,首先需要与刚果(金)境内的一家企
业签署劳动用工合同,然后由该企业为其申请劳动许可证(carte du travail),获得工
作许可以后,该劳工可以申请劳工签证入境并居留。
关于企业中外国劳工比例也有规定。根据刚果(金)《劳动法》第 185条的规定,
禁止任何雇主拥有外籍劳工人数超过员工总人数的15%,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无
论是国营还是私营企业,也无论是刚果(金)籍还是外籍。根据企业的不同性质,对
外国人在各个级别中的比例都有限制。以电信合资企业为例,低级员工中外国人比例
为零,公司基层干部及辅助领导中外国人最高比例为2%,领导干部中外国人最高比例
为2%。详情可到刚果(金)劳工部查阅。2005年10月26日,刚果(金)政府发布了关
于企业外国劳工用工比例上限的部长令。经刚果(金)国家外籍劳工就业委员会同意
并提供合理理由后,劳动部长可批准特例情况,但不得超过所允许最高限额的50%。
为此,申请人一方面需证明无法在刚果(金)境内找到符合岗位能力的员工,另一方
面此特殊申请只能维持两年期限。
表5-6 刚果(金)关于企业外国劳工用工比例上限
业务部门 岗位一般分类 主管和协作干部 管理干部
(从一级到五级)
农业 2% 2.5% 2%
采掘业 2% 2.5% 2%
制造业 2% 2.5% 2%
建筑业和公共工程 2% 2.5% 2%
电力、水和卫生 2% 2.5% 2%
商业 0% 2% 2%
银行、保险和房地产 0% 2% 2%
运输 0% 2% 2%
服务 0% 2% 2%
通信与信息新技术 0% 2% 2%
资料来源:中国驻刚果(金)大使馆经商处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