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公司在项目动工前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估。 以投资伊拉克最主要的油气行业为例,
企业在勘探开发过程中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对环境的破坏; 原油分离处理过程中
采取必要措施处理盐水, 防止漏油并向政府提供必要的环境破坏信息以及补救措施。 同
时, 伊拉克石油服务合同中有专章对环境保护做了规定。 除了在原则上要求外国石油公
司在环境保护方面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国际运作惯例外, 还对环境影响报告要求的内容
和提交审核批准程序、政府(当地石油公司)对于环境保护的干涉、钻井作业的应急反
应预案、环境保护费用以及因环境保护导致作业延长等事宜作出了明确规定。
伊拉克环评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伊拉克环境咨询局
联系电话:07809166641,座机:4252390
邮箱:env_citizen@yahoo.com
网址:https://moen.gov.iq/
5.11 反对商业贿赂规定
伊拉克目前没有专门的反商业贿赂法, 也没有将商业贿赂同其他贿赂行为明确区分。
但伊拉克《刑法典》将各种向公职人员输送利益的行为认定为犯罪,包括为该等安排提
供协助的行为。此外,法律没有规定任何安全港条款,并且“公职人员”和“利益”的
定义范围非常广泛。因此,在和伊拉克公职人员发生往来时,务必遵守该等规定。商业
贿赂行为不仅会受到法律制裁,而且将严重影响企业的信誉和公众形象。
5.12 外国企业承包当地工程的规定
5.12.1 许可制度
根据承包工程的种类,外国公司承包工程需由伊拉克有关政府部门申批。比如,石
油开采项目需由石油部审批, 住宅项目需由住房和建设部审批。 伊拉克不允许自然人在
当地承揽工程承包项目。 伊拉克的施工许可制度和程序比较复杂, 在世界银行2020年公
布的《营商环境报告》中,伊拉克的施工许可办理难度在全球 190个经济体中排名103。
5.12.2 禁止领域
伊拉克政府对外国公司承揽当地工程没有公示禁止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