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安全检查
船舶过河前,运河官员会上船进行安全检查,一般在锚地进行。
(5)强制引航
所有过河船只在运河水域航行必须有运河当局安排的引航员登轮引航。 被分派的引
航员一般在大西洋入口防波堤内和太平洋入口锚地内登船。 常规引航服务费已包含在过
河费中。 在持证的巴拿马运河管理局引航员严重短缺的情况下, 运河管理局可以暂停强
制引航的规定。
(6)船舶丈量
巴拿马运河管理局会对过河船舶进行丈量, 确定船舶的总容积和净吨位, 以计算运
河通行费。 运河当局所使用的丈量体系包括国际通用丈量体系 (UMS) 和巴拿马运河通
用丈量体系(PC/UMS)。
(7)船舶供应
巴拿马可以提供一般的船舶供应服务,包括加油、一般物料、海图、航海资料、食
品、化学品、淡水等。
【运河扩建】
(1)扩建背景
巴拿马运河的宽度最早是按照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战舰的宽度设计的。 随着全球经济
的发展,世界贸易活动以及货运量大幅增加。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船只大型化的发
展, “超巴拿马型”船只比例不断提高,巴拿马运河现有通航条件已不能适应发展的需
要。
为使巴拿马运河顺应时代的发展,巴拿马政府于 2006年4月24日正式提出了总投资
为52.5亿美元的运河扩建计划, 并于同年10月就运河扩建举行全民公投。 公投结果显示,
超过78%的投票者支持运河扩建,运河扩建计划获得通过。
(2)扩建工程
巴拿马运河扩建工程分为三个部分: 在运河的两端各修建一个三级提升的第三套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