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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塞尔维亚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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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尔维亚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72页 · 45,241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28

PDF第28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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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流量 1.1 2.6 1.1 3.1 6.6
资料来源:联合国贸发会议《2025年世界投资报告》
根据塞尔维亚国民银行数据, 2018-2024年,塞尔维亚累计吸收外国直接投资总额
284亿欧元,其中近60%流向制造业,77亿欧元直接投资于生产制造 。主要吸引外资领
域为制造业、 建筑业、 金融和保险业、 批发和零售业、 运输和仓储业、 采矿业等。 其中,
细分领域外资项目最多的主要是汽车、 农业、 食品和饮料、 纺织服装、 电气和电子器件、
家具和木材、机械设备、冶金和金属加工等领域。
3.4 外国援助
塞尔维亚接受的国际援助来源包括国际组织、 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联合国驻
塞尔维亚机构(包括UNDP、UNICEF、WHO等)在2023年提供了超过8000万美元的援
助,重点支持绿色转型、人力资本发展和法治与人权领域。自2000年塞尔维亚重新加入
世界银行以来,世界银行已实施了多个项目,支持塞尔维亚入盟。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IMF)与塞尔维亚达成了36个月的政策协调工具( PCI)协议,旨在支持塞尔维亚的
经济改革。外国政府援助主要来源地为欧盟、美国、中国。欧盟通过“预备加入援助工
具”(IPA III)为塞尔维亚提供了重要的财政支持,是塞尔维亚最大的援助来源,重点
领域包括绿色转型、数字化、法治建设、社会包容和地方发展等。自2001年以来,美国
通过美国国际开发署 (USAID) 向塞尔维亚提供了超过12亿美元的援助, 涵盖司法改革、
反腐败和政府问责、媒体独立性、能源领域、医疗与公共卫生、教育等多个领域。我对
塞援助涵盖了教育、基础设施、应急管理、医疗卫生等多个领域。
3.5 中塞经贸
3.5.1 双边协定
1995年9月,中国与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签署经济贸易协定; 1995年12月,中国与
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签署投资保护协定; 1997年3月,中国与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签署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塞尔维亚继承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的国际法主体地位, 以上协定仍
然有效。
2024年7月1日,中塞自贸协定正式生效。根据协定,中塞双方分别对90%的税目相
互取消关税。其中,超过60%的税目在协定生效后立即取消关税。双方最终零关税税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