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2 塞尔维亚的雇主社保责任
(单位:%)
保险种类 占工资额的比重 支付责任
养老和伤残保险 28 雇主和雇员各承担一半
医疗保险 11 雇主和雇员各承担一半
失业保险 1.5 雇主和雇员各承担一半
病假保险 无 雇主全部承担
事故保险 无 雇员全部承担
劳动基金 无 雇主全部承担
资料来源:塞尔维亚劳动、就业、退伍军人和社会事务部
5.5.2 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规定
2024年2月1日,塞尔维亚新修正《外国人法》和《外国人就业法》,将外国人临时
居留许可和工作许可合二为一,形成“临时居留和工作许可卡”,可在政府门户网站申
请,首次申请有效期一般为1年,续签有效期一般为3年。
5.6 外国企业在塞尔维亚获得土地的规定
5.6.1 土地法的主要内容
塞尔维亚涉及土地和不动产的法律有《土地法》和《城建规划与建设法》。
(1)《土地法》规定,塞尔维亚土地分为建设用地和农用地两种。其中,建设用
地又分国有产权土地和私有产权土地。农用地又分可耕土地和未开垦土地(包括国有产
权土地和私有产权土地)。投资获取土地有三种方式:第一,租赁使用建设用地,国有
产权土地租赁使用期限最长可达99年。第二,获得土地使用权。购买建筑物产权的同时,
也获得建筑物所占土地的使用权,土地的使用期限与建筑物同存。第三,农用地转为建
设用地。在获取私有产权土地条件下,可依法申请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按照有关
规定申办建筑许可。
(2)目前,塞尔维亚尚未制定《不动产法》。有关不动产及建设问题的法规主要
是《城建规划与建设法》。主要内容包括:①不动产可依法自由转让,买卖双方通过签
订合同并对不动产进行注册登记实现转让;②简化房屋等不动产建筑审批手续,取消城
建许可和建筑许可,投资建设方只需申办建设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