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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塞尔维亚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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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尔维亚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72页 · 45,241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45

PDF第45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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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 外资企业获得土地的规定
外资租用建筑用地期限最长可达99年。 塞现行法律规定未经开发的土地不得有偿转
让。
5.7 外资公司参与当地证券交易的规定
外国企业可依法自由参与当地的证券交易,没有限制。
5.8 环境保护法规
5.8.1 环保管理部门
环境保护部负责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综合管理, 包括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政策、 法
规和标准,开展环境监测与评估,防治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污染,保护生物多样性
和生态系统,应对气候变化,管理化学品和废弃物,预防环境风险事故,履行国际环境
公约义务,协调环境保护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环境保护署作为环境保护部直属机构,具体承担环境监测、数据收集与分析、信息
系统建设与维护、环境质量评估与报告编制、环保技术推广与应用、与国际环保组织开
展技术合作等工作,为环境保护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数据保障。
5.8.2 主要环保法律法规
《环境保护法》,具体可查询环境保护部网站。
查询网址:www.ekologija.gov.rs
5.8.3 环保法律法规基本要点
根据《环境保护法》,塞各级政府、法人和自然人均须对其活动导致或可能导致环
境状况改变的行为承担责任。所有主体在开展活动时,必须履行以下义务:一是确保自
然资源的合理利用; 二是将环境保护成本纳入投资和生产成本核算; 三是严格执行法律
规定的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废物管理法》,废物管理遵循系统性原则,要求采用最优环保方案实现环境
效益最大化, 同时建立全国性处理设施网络确保自给自足。 管理过程坚持就近处理原则,
根据废物特性和区域条件制定处置方案。实施分级处理体系,按预防、重复使用、回收
利用、能源化、最终处置的优先顺序进行管理。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要求制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