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尔维亚建设、 交通和基础设施部是颁发承包工程许可的主管部门。 该部下设专家
委员会负责具体评估工作。企业申办承包工程许可需要的基本材料包括:
(1)企业基本情况资料,包括管理层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基本信息;
(2)企业在塞尔维亚注册行政批文和登记证明;
(3)企业相关执照、资质和许可文件;
(4)设计师、工程师等专业人员资质证书;
(5)施工单位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证明;
(6)履约经验证明材料。
规定细则可查询塞建设、 交通和基础设施部网站:www.mgsi.gov.rs或咨询当地律师。
5.10.2 禁止领域
除军工领域外,塞尔维亚对外国企业承揽工程项目无限制。
5.10.3 招标方式
根据塞尔维亚《公共采购法》规定,政府出资的公共工程均需公开招标。该法还允
许政府要求投标人满足附加条件, 特别是与社会和环境问题相关的条件, 并允许政府在
评估投标时考虑环境保护、社会影响等标准。
对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建设的项目,如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世界银行
贷款的项目,根据国际金融机构《公共项目采购与招标规则》手册的细则规定进行公开
的国际竞争性招标。此类招标不要求投标商在当地注册公司,可以直接参加投标,但要
经过严格的资格预审程序。
对外国政府或金融机构贷款建设的项目, 塞尔维亚政府主管部门也可根据与贷款国
签署的政府间合作协议规避塞《公共采购法》的公开招标规定,采取有限招标或议标方
式选择承包商。
对外国企业承揽工程项目, 塞尔维亚一般要求外国企业吸纳当地企业参与, 满足一
定比例的本地分包率。
公共采购项目查询网址:https://privreda.gov.rs/
5.10.4 验收规定
目前,在塞尔维亚承包工程较多采用塞尔维亚当地标准和欧盟标准。项目完工后,
业主和监理将对项目进行验收。项目通过验收后,由业主颁发初验证书(接收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