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日本开展经营活动时, 应充分尊重当地商业习惯, 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依法注
册, 依法经营。考虑到法律和语言差异, 有条件的企业可考虑聘请律师。 特别是在遇到经济纠
纷或争议时,应尽量选择借助律师力量,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保护自身利益。在日本,有专门
提供中文服务的中资或日资律师事务所可承接在日中资企业的各种法律业务。
(4)运用仲裁或诉讼手段追回损失
当发生商业纠纷或争议时, 当事人首先应直接和纠纷关联方开展协商, 在明确责任、 互谅
互让前提下, 争取达成双方或多方都可接受的协议。 若协商难以解决纠纷, 则应考虑通过仲裁、
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5)运用投资和贸易保险产品提前防范
建议企业在开展对外投资合作过程中, 使用中国政策性保险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
司提供的包括政治风险、 商业风险在内的信用风险保障产品; 也可使用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
性银行提供的商业担保服务。
如果是事先通过政策性、 商业性保险机构承保的业务发生大额损失, 则应及时向保险机构
报告情况,并开展定损核赔、补偿风险损失的工作。
(6)联系中国驻当地使领馆保护
在日本投资注册后, 中资企业应按规定, 及时向中国驻日本使领馆报到备案; 在日常经营
过程中, 应与中国驻日本使领馆经济商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通报企业发展情况, 并反映
所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遇有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发生, 也应及时向使领馆报告。 在处理相关事
宜时,要尊重并服从使馆领导和协调。
(7)寻求当地政府、贸促会和商协会的帮助
在日中国企业应与当地政府部门和商协会建立密切联系, 及时通报企业发展情况, 反映遇
到的问题, 并寻求获得更多支持。 日本主要商协会包括日本贸易振兴机构、 日本国际贸易促进
协会、日中经济协会、日本商工会议所、日中经济贸易中心等。
(8)建立并启动应急预案
要关注公共媒体关于地震、 台风等自然灾害的预报, 做好预防措施。 因自然灾害发生经济
纠纷时, 要及时联系警方和中国驻日本使领馆, 按当地法律交涉、 处理。 要提前客观评估自然
灾害潜在风险, 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风险预案, 使企业面对各类灾害时, 处变不惊、 处置有序,
争取将损失降低到最小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