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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日本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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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35页 · 88,814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78

PDF第78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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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知事划定的,出现集中投机性行为导致地价短时间快速上涨的区域。
《森林法》规定,成为民有林地所有者的,须向市町村行政长官提交备案。
林野厅定期对外国投资者购置森林进行调查,最新调查结果发布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
参看如下网页链接。
https://www.rinya.maff.go.jp/j/keikaku/gaikokushihon_shinrinbaishu/gaishibaishu_chousakekk
a.html
5.6.2 外资企业获得土地的规定
【针对外国人的土地管理法规】
日本曾在1926年11月10日颁布 《外国人土地法》 , 主要内容是对外国公民或外国法人, 或
某些情况下的视同外国公民或法人,在日本获得土地所有权做出限制和规范。
查阅该法的网址如下。
https://laws.e-gov.go.jp/law/214AC0000000042
【涉及外国人不动产购置的法规】
日本《外汇法》规定,非居住者在日本取得不动产或相关权利,属资本交易。若资本交易
涉及危害国际和平、 日本履行国际条约承诺, 危害国家国际收支平衡、 外汇市场稳定、 金融市
场稳定和资本市场稳定,财务省有义务对其实施审批管理。
外国投资者在日购置土地,理论上与本国投资者享受同等待遇。
2021年6月,日本国会通过《关于重要设施周边及国境离岛土地利用状况调查及利用限制
的法律案》 , 限制外国投资者购置自卫队基地、 核电站等重要设施周边土地, 旨在防止重要设
施机密信息泄露和恐怖袭击。该法将日本自卫队基地、海上保安厅的设施、核电站等周围1公
里内的地区,划定为“监视区域”,日本政府可通过不动产登记簿、居民基本台帐收集土地所
有者个人信息, 可要求开展和实施现地调查; 如果土地所有者与外国关系密切, 则要求其报告
土地的使用目的。
日本将日本自卫队司令部和无人离岛等安全上特别重要设施的周边, 划定为 “特别监视区
域”,对区域内200平方米以上土地或建筑物进行买卖,须提前报备交易人和团体的姓名、住
址、使用目的。把干扰电波和切断重要管线的行为,认定为“妨碍重要设施功能行为”,对该
类行为,视情形劝告终止行为,或勒令停止使用土地等行动,情节严重者,将被处2年以下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