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空缺就业岗位】卢森堡劳动法规定,为优化就业市场,雇主在雇用人员前有
义务向卢森堡就业局报告本单位空缺就业岗位,且该报告必须先于雇主向社会发布招聘
信息3日以上。报告内容包括:雇主信息、待聘岗位性质、有关要求等。
【签订工作合同】雇用员工依据是工作合同。工作合同主要有试用(最短 2周,最
长12个月),定期(不超过24个月)、不定期、钟点工、季节工等类型,如果结束试用
期合同,必须提前2周通知雇员。
【解除工作合同】解除工作合同分为提前通知和因重大原因解除合同关系两种情
况。对于前者,雇主计划解雇员工时,需提前通知员工,雇佣期在5年以下的通知期为2
个月,雇佣期5年以上10年以下的通知期为4个月,雇佣期10年以上的通知期为6个月。
在相应的通知期满后合同关系结束。如雇员主动提出辞职,则上述通知期减半。被雇主
主动提出解雇的雇员可领取解雇补助。
劳资双方因故可不提前通知结束工作合同关系(法律中称因重大原因解除合同),
被解雇雇员无权领取解雇补助。如劳资双方对于导致解除劳动关系的事件保持沉默1个
月以上(刑事案件除外),则不能采取此种解除合同方式。
【工资】卢森堡政府不定期确定最低工资水平,工资和相关津贴、奖金由劳资双方
在合同中确定。工资随物价水平变化,按照特定指数机制计算,消费物价指数累计增幅
达到2.5%时,即启动增资机制。
【工作时间和加班】卢森堡劳动法规定,一般行业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40小时,每
天不超过8个小时。需要员工加班雇主必须向劳动监察部门报备,但工作时间最多不得
超过每天10小时、每周48小时。加班工资为:员工每小时加班,雇主必须至少按员工每
小时工资的 140% 支付报酬。周日加班工资为正常小时工资的170%,法定节假日如加
班,必须给予休假补偿。
【休假】在同一雇佣单位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的雇员,可享受带薪休假。大部分私
有部门雇员享受每年26天的带薪休假,可根据工作需要与雇主协商决定具体时间。
【社会保险】卢森堡主要社会保险种类及费率如下表:
表5-3 卢森堡主要社会保险费率
险种 雇员缴纳比例 雇主缴纳比例
现金支付的诊疗费用0.25% 现金支付的诊疗费用0.25%
医疗保险
实物支付的诊疗费用2.80% 实物支付的诊疗费用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