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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卢森堡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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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森堡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3年版 · 89页 · 63,421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71

PDF第71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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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森堡经济和对外贸易部下设知识产权局, 是负责专利事务的主管部门, 企业申请
专利需向专利局提交申请。 在卢森堡获得专利后可在12个月之内向欧盟其他国家专利部
门注册并拥有优先权。
6.3.2 注册商标
卢森堡的商标分为荷比卢商标、欧盟商标和国际商标。
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三国签有统一商标保护的协议。申请荷比卢商标到“荷比卢
知识产权办公室”设在卢森堡的办事处办理即可。申请欧盟内部商标,向设在西班牙阿
里坎特的协调办公室办理。申请国际商标保护, 向设在瑞士日内瓦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办公室(WIPO)申请办理相关事宜。
6.4 企业在卢森堡报税的相关手续
6.4.1 报税时间
所得税报税的时间是每年3月31日之前。增值税按企业年营业额不同分三种情况:
每月报税(年营业额高于62万欧元);每季度报税(年营业额11.2万—62万欧元);每
年报税(11.2万欧元以下)。
6.4.2 报税渠道
报税的渠道是企业自己到税务部门上报。
6.4.3 报税手续
根据卢森堡的法律,企业每年向税务部门报一次所得税,并于每季度预付所得税,
纳税期限税务部门将提前通知,一般是 3月、6月、9月和12月的前10日内,预付额由税
务部门估定。
增值税通过填写有关表格直接报税务部门或通过卢森堡网络增值税报税系统报税。
6.4.4 报税资料
企业在卢森堡报所得税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报税表格、年终资产决算表、年
度损益表、固定资产及其折旧表、总支出账单等;报增值税则是提供当期营业所得增值
税额、抵扣增值税额和应缴纳增值税额等有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