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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卢森堡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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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森堡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3年版 · 89页 · 63,421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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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在卢森堡开展投资合作的手续


         6.1 投资注册企业需要办理的手续

         6.1.1 设立企业的形式

            在卢森堡,外国投资设立企业的主要形式有4种:有限责任公司(分为私人和公众)、

         股份公司、合作公司和两合公司,具体形式见下表。

                         表6-1  在卢森堡设立公司制企业的主要要求

                         SARL             SA              SCA

                     私人有限责任公司        公众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         12000欧元          30000欧元         30000欧元

                                   记名或不记名,可自由转      记名或不记名,可自由转
            股份      记名,有条件可转让
                                          让               让

            股东          2至100名          至少1名             至少2名

          管理人员          至少1名            至少1名             至少1名

                   可能有(按照法律准则或     可能有(按照法律准则或      可能有(按照法律准则或
          法定审计师
                       合同规定)           合同规定)            合同规定)

         资料来源:https://guichet.public.lu/

                          表6-2  在卢森堡设立合伙制企业的主要要求

                         SNC(普通合伙企业)             SCS(有限合伙企业)

             股本             无最低限额                   无最低限额

            合伙人              至少2名           至少1名普通合伙人和1名有限合伙人

           管理人员         可由合伙人管理,至少1名            可由合伙人管理,至少1名

           法定审计师     可能有(按照法律准则或合同规定)       可能有(按照法律准则或合同规定)

         资料来源:https://guichet.public.lu/

         6.1.2 注册企业的受理机构

            在卢森堡注册企业的受理机构是企业和商业注册中心。企业经营审批机构包括:中

         产阶级部(商业手工业企业的审批)、经济部(工业企业的审批)、环保部和劳动部(投

         资的环保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