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卢森堡专页在官方站打开原文
大使馆合作指南

卢森堡合作指南

资料来源以商务部官方国别指南目录为准。指南通常由编制办公室会同相关驻外经商机构整理,实际编写单位以原文件版权页为准。

授权文字版已导入

授权转换文字正文

卢森堡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3年版 · 89页 · 63,421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77

PDF第77页文字

正文模式
事件。中国公民赴卢应注意妥善保管护照、文件及钱物,现金和信用卡应分多处存放。
避免随身携带大量现金。出国前将护照、签证及身份证复印备份,多带几张护照照片备
用。用餐时不要把手包置于身后。如护照遗失或被窃,应及时向警方挂失,并到中国驻
卢森堡大使馆补办旅行证件。
按照当地,卢森堡警察执行公务必须着警服,且一般无权检查个人财物。遇上述情
况时,应请其出示证件,必要时拨电话113报警或与中国驻卢森堡大使馆取得联系。
7.2 对外承包工程
卢森堡承包工程市场容量有限, 大部分项目的招标对象仅限于欧盟公司, 市场也基
本被本地公司和邻近的欧盟国家公司所占据, 亚洲国家工程公司进入极少。 有兴趣开拓
卢森堡市场的中国企业可关注卢森堡和欧盟承包工程市场的发展, 做好调研, 量力而行。
7.3 对外劳务合作
卢森堡存在一定的结构性劳动力短缺,但市场总体容量有限,且岗位素质要求高,
进入难度较大。 卢森堡对欧盟以外的国家劳动力进入实行严格、 复杂的审批制度和签证
管理制度;另外,卢森堡劳动法律法规严格,用工制度及劳动保障要求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