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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卢森堡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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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森堡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3年版 · 89页 · 63,421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61

PDF第61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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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8.00%                  8.00%

 从属险             1.40%                   --

 事故险              --                    0.9%

工作健康险             --                  0.11%(一般)

 互助险              --                 依据公司类别而定

资料来源:卢森堡国家行政门户网站

5.5.2 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规定

  【劳动许可】卢森堡政府规定,除以下人员及情况之外,其他外国人在当地工作必

须申请工作许可:

  (1)欧盟成员国居民(不包括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公民)和挪威、冰岛、列支敦

士登、瑞士居民及其配偶(配偶无国籍要求);

  (2)卢森堡政府批准的难民;

  (3)到卢森堡工作3个月以下的科研人员和交流学者;

  (4)到卢森堡进行文艺、马戏等表演1个月以下的人员;

  (5)外交机构、国际组织工作人员。

  2008年10月1日起,卢森堡实行了新的移民法规,将工作许可纳入到外国人居住证

中,实行单一的居住证制度。原持有工作许可的可到外交部移民局办理换证手续。

  【外国人就业需求核查】对于上述需要申请工作许可的外国人在卢森堡就业,卢森

堡政府要求雇主方事先提交职位空缺报告,由劳动部门在其申请工作的欧盟劳动者信息

库中寻找匹配数据,如无符合雇主条件的人选,方可批准雇主雇佣欧盟外的员工,再履

行有关程序。

5.5.3 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风险

  卢森堡对于欧盟外人员来卢森堡就业审查严格,虽不存在配额,但需层层把关,审

批时间较长。办理工作许可有关内容详见6.5节。

  【工作签证】一般而言,赴卢森堡工作签证办理周期为2个月。

  【劳动援助机构】在卢森堡工作的所有“被雇佣者”必须加入卢森堡雇员会,该会

职能除了与政府沟通有关整体劳工利益外,主要帮助在卢森堡合法工作的人员维护其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