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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蒙古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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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国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85页 · 50,598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35

PDF第35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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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蒙古代表处。
【外资企业开设账户】
按照蒙古国的有关法律, 外资银行可以在蒙古国开设全资外资银行, 但实际上蒙古
国至今还没有批准过任何一家全资的外资银行。目前,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在蒙古
国设立了代表处。 中国银行正在积极申请在蒙古国开设经营性机构, 但受政治因素影响
和部分本地银行抵制,蒙央行始终未批准向中国银行颁发经营性机构牌照。
中国银行乌兰巴托代表处地址:蒙 古国乌兰巴托市苏赫巴托区第 8小区CENTRAL
TOWER 913号,联系电话:976-77095566。
中国工商银行蒙古代表处地址: 蒙古国乌兰巴托市苏赫巴托区香格里拉写字楼, 联
系电话:976-88918883。
外国企业在当地银行开立账户应满足的要求和履行的程序:
(1)银行申请表;
(2)开立账户的公函;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
(5)账户开立后委派有权签字人的决议;
(6)有权签字人签字样本和公章样本;
(7)有权签字人简历、护照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8)股东以及最终受益人相关证件;
(9)其他需要的材料。
【保险业】
蒙古国在2004年颁布的 《保险法》 中将保险服务种类分为长期保险和普通保险两个
范畴, 并分为自愿投保和强制投保两个种类。 与人的寿命相关的保险被定义为长期保险,
属于自愿投保种类。属于这个种类的保险,每一项产品都需要申领特殊许可证,所具备
的注册资金也比普通保险要高。
蒙古国保险市场有17家非寿险公司和2家寿险公司,较大的保险公司有 MIG保险公
司、Bodi保险公司、Ard保险公司、Tenger保险公司以及Mandal保险公司等。主要业务
范围包括火险和财产险,强制性司机责任险,车辆损失保险 /CASCO和个人意外和医疗
费用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