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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蒙古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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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国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85页 · 50,598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9

PDF第59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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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以及未经承诺亲自或通过他人收受贿赂的,处以最低工资标准51-250倍的罚金或
者5年以下徒刑, 并处3年以下剥夺担任一定职务或从事某种权利; 通过索贿方式或多次
实施本罪,或者曾因贿赂犯罪受到处罚的人员或有组织的团伙、犯罪集团实施本罪,以
及受贿金额巨大的,处以5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亲自或通过他人向公职人员行贿的,处以最低工资标准 51-250倍罚金或者3年以下
徒刑; 多次实施本罪以及曾因贿赂犯罪受到触犯的人员或有组织的团伙、 犯罪集团实施
本罪的,处以5年以上8年以下徒刑。
5.10 外国企业承包当地工程的规定
5.10.1 许可制度
蒙古国法律规定, 不允许外国自然人在当地承揽工程承包项目, 国外承包商在蒙古
国承包工程需在蒙古国注册成立并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许可证》和《建设开
工许可证》,当地银行在开具保函时审查承包商是否具有相应的许可证。对于超过一定
金额的大项目,都要经过国家议会批准。
5.10.2 禁止领域
目前, 蒙古国法律还未明文规定哪些领域禁止外国承包商承包工程项目, 但承包工
程需经过政府建设部门和其他国家部门(原为“技术监督部门”)审查许可。
5.10.3 招标方式
蒙古国承包工程项目实行招(议)标制度。国家投资(包括国际组织援助项目)的
大型项目均通过国际公开招标进行, 部分中小型项目采用灵活议标形式或自行协商签约
方式进行。由于蒙古国相关法律不健全,招投标往往由发标单位单独决定,多数没有监
督单位和公证单位参与。详见:spa.gov.mn
5.10.4 验收规定
根据蒙古国政府2021年第212号决议(原为“2019年第317号决议”),通过《建筑
工程投入使用规定》(原为“《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定》”),旨在根据《建筑法》对
在蒙古国境内建设的建筑工程进行验收相关协调。对建筑工程进行验收时,须遵守《建
筑法》第48条规定和本规定。依据《建筑法》第48.5条(原为“第40.1.11和4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