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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蒙古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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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国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85页 · 50,598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60

PDF第60页文字

正文模式
规定文件,实验室报告和发包方确认,是否按照建筑工程图纸、标准规范性文件中所述
技术参数和要求完成。
5.11 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
5.11.1 当地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规定
蒙古国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法规包括《专利法》《版权及其相关权益法》《商标及
产地标识法》和《宣传法》。
5.11.2 知识产权侵权的相关处罚规定
蒙古国《专利法》规定,对违反专利法规、侵犯专利创作人和专利占有人权利者将
予以惩处:
(1)对于违反《专利法》的行为如不必追究刑事责任的,可给予下列行政处罚:
由法官、国家监察员对公民处以数额为最低劳动报酬 2-6倍的罚款,对法人处以数
额为最低劳动报酬10-20倍的罚款;
由法官处以有过错的公民7-14日的拘留; 由法官、 国家监察员没收发生争议的货物、
物品,将其非法收入上缴国库,销毁该货物,责令停止该行为。
(2)侵犯创作人或专利占有人权利者应当承担蒙古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
(3)侵犯占有人权利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由法院根 据蒙古国民法的规定
解决。
5.12 解决商务纠纷的主要途径及适用的法律
中资企业或个人在当地投资合作发生纠纷时, 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 法院适用蒙古
国法律和蒙古国加入的国际公约及蒙古国同其他国家签署了双边协定。
此外, 除法律及蒙古国缔结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以外, 投资人与国家机关所签合同
有关纠纷双方可协商由国内或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同时, 蒙古国工商会下设有蒙古国国
际及国内仲裁委员会,可为企业提供第三方仲裁服务。
1991年, 中蒙两国政府间签署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
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根据协定,缔约国一方的投资者与缔约国另一方之间就在
缔约国另一方领土内的投资产生的争议应尽量由当事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在 6个月
内未能协商解决,当事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接受投资的缔约国一方有管辖权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