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自由区及其位置、自由区面积、边界确定和改变、撤销、运营范围和种类等问题,由
蒙古国政府提交国家大呼拉尔决定。 分管自由区工作的政府内阁成员任命自由区管委会
主任。
2002年,蒙古国内部曾通过开设四大自由经济区的计划,但由于缺少资金、地理位
置偏远、交通不便等原因,建设进程缓慢。蒙古国建设四大自由经济区的计划出台后,
中国、 俄罗斯及欧盟各国予以支持并增加了对蒙古国的投资。 四大自由经济区投入使用
后将增加大量工作岗位,减少无业人数,同时增加国民经济收入,提高国民生活水准。
蒙古国利用口岸自由经济区的优势,吸引投资,带动口岸城市的发展,同时也不断扩大
与中国、俄罗斯及欧盟各国的经贸合作。
5.4.2 经济特区介绍
【阿拉坦布拉格自由贸易区】
该区位于蒙古国色楞格省蒙俄边境地区, 此地历史上曾是中俄贸易的重要口岸, 有
“茶市”的美称,该区占地500公顷。对在该自由贸易区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者,
免征所得税; 对投资设立贸易企业者, 除前5年免征所得税、 接下来的3年减半征税以外,
还按照国际惯例对该企业运入自由贸易区的货物免征关税。 2014年6月,该自由贸易区
开始试运营。
【扎门乌德自由经济区】
该区位于扎门乌德西南1公里处,占地900公顷,由工商贸易区、旅游娱乐区和国际
机场三个部分组成。是蒙古国境内面积最大、功能最全的自由经济区,受蒙古国中央政
府垂直管理,行政长官由副总理直接任命,也是蒙古国“境内关外”形式运行的单独保
税区。外商进入该区享受免除关税等优惠政策,外国公民可以凭护照(免签证)或本国
身份证自由出入。
2019年, 中蒙两国政府签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蒙古国政府关于建设中蒙二连
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的协议》,蒙方已完成该协议生效所需国内相关法律程序,
2022年6月,中蒙双方召开经济合作区双边协调机制建设工作视频会议;2024年3月,中
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正式获得国务院批复 。合作区规划面积 18.03平方公
里,其中中方区域9.03平方公里、蒙方区域9平方公里。合作区立足中蒙双方资源禀赋,
充分发挥“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优势,中方区域重点发展具有市场、技术和资本优势
的国际贸易、国际物流、进出口加工、跨境旅游及相关配套服务,加快构建现代化跨境